4月27日,学校(院)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。校(院)党政领导、纪委委员、全体中层干部、副处及以上干部、校(院)工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委员、市(区)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民主党派代表、部分在职校(院)党代会代表和教代会代表、二级单位工会主席和纪检委员、校(院)重大项目负责人代表出席会议。会议由校(院)长康年主持。

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杨荫稚代表学校(院)党政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,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,对2016年工作进行部署。报告从“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体系落实主体责任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作风建设、建立制度规范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监督、履行监督职责重视信访举报工作”等四个方面总结了2015年工作。2016年,学校(院)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、市委、市教卫党委决策部署,重点做好强化纪律规矩意识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、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、聚焦重点领域、挺纪在前严肃执纪问责等五项工作。
党委书记杨卫武结合上级精神和学校(院)情况,就进一步深化学校(院)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。一要以“六大纪律”为戒尺,提高认识,把握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;二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加强领导,各单位书记要当好“第一责任人”,行政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党政同责,做到业务工作与管党治党两手抓;三要把纪律摆在最重要位置,突出重点,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管理监督,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,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,加大问责力度。
校(院)长康年要求各单位做好会议精神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工作,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、同推进、同落实,扎扎实实做好学校(院)各项工作。
会上,党委委员、组织人事处处长郑旭华汇报了上师大双责任制检查反馈及整改情况、二级教学机构党政班子成员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、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承诺书》、《中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》的签约情况;纪委副书记孟海棠汇报了校(院)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等。
(供稿:纪监审办公室、校(院)办)

